上期新疆刑事律師為大家介紹了關于不立案挪用資金罪的標準是什么的部分內容,本期讓我們一起接著來看看下半部分的精彩內容吧!
挪用資金罪的處罰是什么?
犯有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烏魯木齊刑事律師說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或者數額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新疆刑事律師講解挪用資金罪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挪用資金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單位的資金供個人使用或者借給他人,數額較大。如果他們三個月以上沒有償還,或者雖然沒有超過三個月,但數額很大。從事營利性活動或者非法活動的。
犯有挪用資金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從事營利性活動。烏魯木齊刑事律師說在非法活動的兩種情況下,雖然本法沒有時間長度的要求,但如果挪用時間很短,造成的社會危害很小,可以視為本法第十三條規定的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情況,不被視為犯罪,作為挪用本單位資金的一般違法行為。
綜上所述,如果行為人挪用資金的行為不符合備案標準,應當按照一般違法違紀行為處理。以上是新疆刑事律師法律為您編制的挪用資金罪的內容。如果您有任何疑問,需要進一步了解,請咨詢新疆刑事律師網的律師。
聯系人:袁律師
電話:13609911022
座機:0991-4881126
郵箱:lawyeryuan@126.com
地址: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會展大道1119號大成爾雅B座8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