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專業刑事律師咨詢指出,犯罪預備與犯意表示的區別與聯系。兩者都是故意犯罪過程中在著手實行犯罪以前所表現出來的一種狀態,主觀上都具有一定的犯罪意思(這里的“意思”因為只是一種“想法”,且形成“犯罪意圖”的一個階段),客觀上這種意思都有一定程度的表現,都沒有造成危害社會的實際后果。但兩者畢竟是有區別的。
犯意表示,理論上較為一致地看法,認為它是指某種犯罪的意思通過一定方式表現出來。其中“意思”指一種“想法”或者“愿望”?!胺敢狻奔捶缸锏囊馑季褪钦f犯罪行為人對于犯罪的“想法”或者“愿望”,代表著一種犯罪的“趨勢”或者“傾向”,也就是通常意義上的“念頭”。在這里,我認為有必要強調一下“意志”的內涵,意志是人們根據一定的立志、觀點、信念,自覺地確立目的并使用各種方法,采取行為的心理活動。
以“意思”與“意志”相比較可以看出,犯意尚未發展到非實施犯罪不可的堅定程度與形成犯罪意志的“決意”有所區別。綜上所述,我們很容易就得出犯意表示就是犯罪意思的流露,尚未發展到以危害行為去實施某種犯罪的地步。它可以憑借口頭(指通過言語將內心的犯罪表達出來),通過書面文字方式(指用文學或圖畫等表達犯罪的意圖),以及“象征性的行為方式”(指能達到犯罪意思的身體舉動來表示犯罪意圖,如眼神、表情或手勢等)。
資深的刑事律師事務所發表意見認為,這幾種形式無論是其具體表現方式如何,都必須具有被人感知的屬性。否則,僅存在于人的頭腦中的秘而不宣的違法犯罪想法,只能是一種思想。這就是說,“犯意表示”是上述犯罪意思與外在表現方式的主客觀統一體。
犯罪預備和犯意表示的區別:主觀內容不同。犯意表示雖然是犯罪意思的反映,但僅僅是單純意思的外露,尚未達到非用犯罪行為去不可的進步。而犯罪預備行為則不然,它已經通過準備工具或者其他制造便利條件的行為表示其犯罪意圖。這種犯罪意圖雖然與實行和完成犯罪時的犯罪主觀要素在確定性和堅定性程度上有所差別,但由于其已與準備行為結合起來,支配著自己進行犯罪的準備活動,已超出單純犯罪想法或念頭的范圍,具備了刑法所規定的“犯罪故意”的屬性。
客觀表現不同。在客觀上說,犯意表示僅是其主觀犯罪意思的簡單流露,雖然已通過口頭、書面或者其他方式使人感知,但這些表露形式是單一的,只是單純犯罪想法或念頭的主觀再現,其本身不另具社會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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